媒體設計學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
大同大學媒體設計學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要點
民國108年3月14日系務會議訂定
民國108年11月14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09年10月1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0年07月08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0年10月2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0年12月09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民國112年02月22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
一、自主學習(Independent Study)課程目的:
本系自主學習課程實施之目的,在於鼓勵學生透過自訂學習計畫、目標和進度,研修設計相關知識、增進其設計相關之能力。
二、課程開設方式:
自主學習課程開設於大三上下兩學期,每學期1學分。學生自訂學習目標與計畫,學習範疇包含但不限以下類別:「科技部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」、「開設Youtube頻道」、「設計相關應用軟體自學」、「籌辦設計活動」、「執行創業計畫」、獲得「國家級考試證照」、「教育部認證證書」…等類別。
三、自主學習課程實施方式:
1.學生於開學第一週提出自主學習課程規劃申請書。課程規劃申請書經由班級導師審查通過後,始可開始執行自主學習課程。
2.自主學習期間,每週應填寫一份「自主學習週記」,交與班級導師考核。
3.選擇「科技部大專生專題研究計畫」者,需執行並完成計畫。
4.選擇「開設YOUTUBE頻道」者,期末成果需附上後台經營歷程。
5.選擇「籌辦設計活動」者,該活動內容需為該生獨立作品之公開展覽。
6.選擇「執行創業計畫」者,需完成計畫並檢附實際執行成效。
7.自主學習課程完成時,需辦理「網路或實體成果發表」並「繳交總報告」,班級導師給予考核成績。
8.本課程以個人為主,如以團體小組方式進行者,需檢附具體分工及職責說明。
四、取得自主學課程學分者,可依據「大同大學抵免學分辦法」辦理本系「校外實習」課程替代事宜。
五、就讀本系期間,參與海外姊妹校交換生學程一學期以上者,於回國之後修習「自主學習」課程兩學期,每學期公開舉辦交換生心得交流座談會至少一場。心得交流座談會得替代成果發表會與總報告,班級導師給予考核成績。
六、其它事項:
- 如有未盡事宜得依相關法規辦理。
-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通過,送院務會議、教務處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